《开封市关于加强零工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决策部署,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拓宽就业渠道,2025年4月27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开封市关于加强零工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汴人社规〔2025〕1号),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零工市场是向灵活就业人员与用工主体提供就业服务的重要载体,也是非全日制就业和短期阶段性灵活就业的主渠道,对促进劳动者就业增收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3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6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零工市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豫人社规〔2024〕2号)要求,为构建我市零工市场服务体系,推动零工市场要素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平台化“五化”协同发展,基本建成“1+10+N”零工市场服务体系,初步实现市县乡村(居)零工市场服务全覆盖,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目标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底,基本建成“1+10+N”零工市场服务体系,初步实现市县乡村(居)零工市场服务全覆盖。主要内容涵盖“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强化组织保障”四部分共12条举措。
三、零工市场如何布局规划?
坚持合理规划布局数量适宜、规模适度的零工市场,构建分布合理、便利可及的灵活就业服务网络。支持各县区在零工需求量大、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立辐射一定区域的综合性零工市场,突出综合带动;在用工行业集中、岗位需求相似的地方,设立行业性、专业性零工市场,突出专业精准;在用工需求分散、人员规模较小的地方,结合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灵活设立零工驿站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点,突出就近便捷。
四、主要从哪些方面推进零工市场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了坚持零工市场要素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平台化协同发展的理念,即推进零工市场要素化配置、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化运行。
一是推进零工市场要素化配置方面。围绕灵活用工服务需求,明确信息收集发布渠道、人岗匹配方式、运营模式、场地设施、经费来源、权益保障、监督评估等关键要素和实现路径,突出“综合带动、专业精准、就近便捷”等三类零工市场布局安排,推动协调平衡发展,激发零工市场活力。
二是推进零工市场标准化建设方面。零工市场应具备即时快招、技能提升、劳动维权三大基本服务功能,逐步实现零工市场基本功能、场所名称、供需信息标准化,为零工市场提质增效提供标准化保障。
三是推进零工市场规范化管理方面。通过建章立制,明确零工市场运营时间,公开服务标准,明示经办流程与对接方式,全面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制度。加强用工主体与零工劳动者的“双实名”信息审核,重点查处就业歧视、虚假招聘、“黑中介”乱象,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是推进零工市场信息化服务方面。推进“汴捷聘”线上零工市场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与“河南省零工市场”信息化平台对接,动态收集区域用工信息,实行零工帐号全市通用、岗位信息市级归集,多点联动、统一发布,提供在线报名、匹配对接、结果确认等“一网通办”服务,实现零工数据信息实时共享与精准匹配。
五是推进零工市场平台化运行方面。建立政府主导的运行平台,因地制宜搭建线上线下一体、贯穿重要求职节点的就业服务平台,为零工人员提供多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支持基层服务平台、社会公共资源打通零工服务网点,提供就业公共服务;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参与零工市场运行管理,培育一批零工市场服务龙头企业和特色平台。
五、在强化组织保障方面有哪些举措?
把加强零工市场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的主要内容,明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稳就业主体责任,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一体推进。加强资金支持,将县级以上政府设立的零工市场开展的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纳入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范围。加强绩效评估,定期对政府设立的零工市场进行综合绩效评估,开展市级示范性零工市场建设认定工作,对服务管理优质、注重队伍建设、促进就业成效突出的零工市场给予年度绩效补助,对评估不合格、不符合公益性质的零工市场及时予以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