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开封市关于加强零工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开封市关于加强零工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开封市关于加强零工市场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决策部署,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拓宽就业渠道,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零工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布局、规范建设、高效运行、优质服务的总体要求,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灵活性、兜底性服务定位,促进零工市场要素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平台化协同发展,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 主要目标
——将零工市场纳入高质量充分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谋划,到2027年底,基本建成“1+10+N”零工市场服务体系,即建设1个市级综合性零工市场,10个县(区)分别建设1个县级综合性零工市场,聚焦重点行业、特色产业建设N个专业性零工市场,结合基层就业服务网点建设,设立零工驿站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初步实现市县乡村(居)零工市场服务全覆盖。
——开展市级示范性零工市场建设认定,到2025年底,建设认定市级示范性零工市场3家,到2027年底,建设认定市级示范性零工市场10家,力争实现每个县(区)有1家市级示范性零工市场。
——推进“汴捷聘”线上零工市场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各县(区)发展线上零工市场,统筹线上线下,动态收集区域用工信息,推动零工信息归集和打造一体化零工服务平台,实现零工数据信息实时共享、精准匹配,零工线上服务24小时不打烊。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零工市场要素化配置
1.明确配置要素。树牢系统观念,从满足零工劳动者、岗位提供者和市场建设运行者三方服务需求出发,梳理市场建设、机制运行、服务监管等环节的任务要求,进一步明确零工市场信息收集发布渠道、人岗匹配方式、运行模式、场地设施、经费来源、权益保障、监督评估等关键要素的内涵和实现路径,坚持零工市场服务定位,科学编制零工市场新建或改建提升方案。
2.优化功能布局。合理规划布局数量适宜、规模适度的零工市场,构建分布合理、便利可及的灵活就业服务网络。对零工需求量大、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立辐射一定区域的综合性零工市场,突出综合带动;对用工行业集中、岗位需求相似的地方,设立行业性、专业性零工市场,突出专业精准;对用工需求分散、人员规模较小的地方,结合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灵活设立零工驿站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点,突出就近便捷。
3.促进协调发展。结合产业特色和区域经济发展特点,统筹调配劳动力供给、需求和价格等基本要素资源,因地制宜分类规划建设要素齐备、服务规范的零工市场。在建设运行环节,要加强要素管理、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以要素资源平衡协调发展,推进市场整体建设,激发零工市场活力。
(二)推进零工市场标准化建设
4.基本功能标准化。零工市场应具备即时快招、技能提升、劳动维权三大基本服务功能。支持县级以上零工市场提供人岗供求信息撮合服务,开展职业指导、创业培训、技能培训、权益维护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围绕灵活就业人员求职就业实际需求,因地制宜提供车辆即停即走、工具借用寄存、候工休息等便利服务。
5.场所名称标准化。对政府部门设立的综合性零工市场原则上按照“XX市(县、区)零工市场”格式统一命名,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对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挂零工市场牌子的,要在综合服务场所悬挂“灵活就业服务专区”或“灵活就业服务窗口”等标识,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对用工需求分散,人员规模较小的地方,要结合基层服务平台等服务网点建设,灵活设立“XX街道(乡镇)、社区(村)零工驿站”,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家门口”服务。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设立的行业性、专业性零工市场可按照行业+零工市场格式统一命名。
6.供需信息标准化。零工市场发布求职招聘信息应满足追踪溯源要求的基本内容。招聘方应提供:用工主体营业执照或雇主身份信息、需求岗位类别与数量、工作地点与用工时长、薪资待遇与结算方式、雇用时间与联系方式等信息:求职方应提供:求职人员身份信息、职业技能等级、薪资需求与联系方式等信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法人等信息。
(三)推进零工市场规范化管理
7.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规章制度,明确零工市场运营时间,公开服务标准,明示经办流程与对接方式,全面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制度;县级以上零工市场要建立明确的市场招聘、劳动用工、调解仲裁、信息发布、工资结算等规章制度,落实规范化运行机制。
8.推行记实管理。主动公开服务项目、办事指南服务热线和投诉渠道等事项,建立灵活用工政策宣讲、灵活用工企业需求、人力资源供给、用工专员服务企业、零工市场即时对接等五个日志台账清单,监测零工市场主要业务开展情况,对每日工作进行记实,实施“清单式”管理,增强服务企业灵活用工的精准性。
9.加强市场秩序。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落实监管责任。要加强治安管理,积极预防和坚决打击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公平和谐的市场氛围。要强化零工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检查,疏导零工人员进场求职,严格落实安全防控责任,维护零工市场运行秩序。要加强用工主体与零工劳动者的“双实名”信息审核,重点查处就业歧视、虚假招聘、“黑中介”乱象。要畅通维权渠道,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推进零工市场信息化服务
10.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汴捷聘”线上零工市场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与“河南省零工市场”信息化平台对接,动态收集区域用工信息,实行零工帐号全市通用、岗位信息市级归集,多点联动、统一发布,提供在线报名、匹配对接、结果确认等“一网通办”服务,实现零工数据信息实时共享与精准匹配。支持各县(区)通过身份证扫描、人面识别、手机APP、小程序、扫二维码等简化程序,实施招聘信息推送、快速登记、快速配岗、快速签约、快速转场。要加强零工信息采集应用和信息安全管理,定期分析求职人员、招聘岗位、匹配结果、工资价位等数据信息,利用大数据比对,动态掌握灵活就业供求变化趋势,做好就业形势研判。
(五)推进零工市场平台化运行
11.建立政府主导运行平台。坚持政府部门主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运作,因地制宜搭建线上线下一体、贯穿重要求职节点、常态化招聘与公共就业服务融合发展的灵活就业服务平台,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信息采集发布、即时对接和维权指引等公共就业服务。
12.支持多元化运行平台。支持各县(区)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或社会公共资源,打通零工服务网点,为供求双方提供全链条的公共就业服务。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参与零工市场平台运行管理,培育一批零工市场服务龙头企业和特色服务平台,依法依规提供招聘求职对接服务,拓展职业规划、技能培训、企业管理、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履行稳就业主体责任,把加强零工市场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与财政、发改、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聚焦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监督指导,协同有序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同向发力、分工合作,坚持问题导向,履行监管责任,确保零工市场建设和谐有序发展。
(二)加强资金支持。将县级以上政府设立的零工市场、基层服务平台零工服务站点纳入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供就业创业免费服务,加强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县级以上政府设立的零工市场开展的就业创业服务活动,根据服务人数、成效和成本等,给予一定补助;对政府设立的零工服务站点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可根据工作量、专业性和成效等,给予一定补助。对委托社会力量运行管理的零工市场,要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要求,规范操作程序,明确承接主体和购买内容,严格资金管理。
(三)加强绩效评估。健全零工市场运行绩效评估机制,明确目标任务,优化评价内容,量化评价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政府设立的零工市场进行综合绩效评估,开展市级示范性零工市场建设认定工作,对服务管理优质、注重队伍建设、促进就业成效突出的零工市场给予年度绩效补助,对评估不合格、不符合公益性质的零工市场及时予以退出。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媒体和政府网站等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国家和省市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政策举措宣传力度,提高零工求职人员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及时总结推广零工市场建设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提升零工市场就业服务整体水平。
关于印发《开封市关于加强零工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相关链接:《开封市关于加强零工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