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豫人社函〔2022〕21号文件《河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4-2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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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时间
  • 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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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时间
  • 2022-04-25
  • 汴人社办〔2022〕33号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豫人社函〔2022〕21号文件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

    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的工作要求,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按要求贯彻执行。

    联系单位: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联 系 人:李军舰

    联系电话:23870766

      

                                2022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豫人社函〔2022〕21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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