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2021年首季“大众创业惠民工程”营销推进活动的通知》解读

2020-11-2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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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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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27
  • 《关于联合开展2021年首季“大众创业 惠民工程”营销推进活动的通知》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助推《深入推进河南省大众创业惠民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4年)》落地见效,深入推进“大众创业惠民工程”,进一步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推动2021年首季创业担保贷款实现开门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封市分行决定在全市开展2021年首季“大众创业 惠民工程”营销推进活动。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社部门牵头起草了《关于联合开展2021年首季“大众创业 惠民工程”营销推进活动的通知》。

    二、政策依据

    1.《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

    2.《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

    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河南省大众创业惠民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豫人社〔202021号)。


    三、主要内容

    《关于联合开展2021年首季“大众创业 惠民工程”营销推进活动的通知》主要有三大项内容,明确了活动时间、活动目标、活动措施与要求。

    一、活动时间:20201120日—2021331日。

    二、活动目标:2021年一季度双方联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不低于2亿元,其中1月份双方联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不低于1.2亿元。

    三、活动措施与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落实政策,加大宣传力度;三是优化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四是加强管理,强化风险管控;五是完善机制,加强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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