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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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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26日至6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察暨“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领域和社保基金管理使用领域专项巡察。8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局党组通报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工作有落差方面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2019年至2021年召开局党组会116次,其中70次党组会议没有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措施:建立局党组“第一议题”常态化学习三重责任负责机制。由人事科负责,拟定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计划,按时提供“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党组议题,将“第一议题”学习列入局党组会议程安排,并催征学习内容。由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对缺失或遗漏的,及时提醒安排。通过履行三重责任制,保证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遗漏、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做到真学、真思、真用。

整改效果:2022年3月20日印发《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领导班子)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1.学习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原文原著;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对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及开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最新出台或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下发的重要文件,以及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

2.学习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原则上在发表和作出后的第一次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上作为第一项议题及时跟进学习。对有落实任务的内容,涉及的分管领导和牵头单位要在会后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和举措。

3.议题确定:第一议题一般由局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建议、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或者由局人事科(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局党组书记批准同意。

4.议题落实:组织第一议题学习时,局党组(领导班子)安排专人如实记录第一议题学习情况。局人事科(办公室) 根据有关安排负责对第一议题研究的贯彻落实事项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定期向局党组书记或者局党组报告,确保第一议题落实见效。截至2022年11月,已累计召开局党组会、局班子会、局长办公会20次,落实“第一议题”学习20次,完成“第一议题”学习记录20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的要求方面还需加强

整改措施:1.建立完善班子成员谋划和推动工作季度推进机制。采取领导班子每季度第一周召开班子会,听取班子成员分管工作谋划和推动情况,集体把脉工作谋划和推动方式方法,提高社会保障各项工作谋划和推进质量,推动社会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2.将班子成员谋划和推动工作机制纳入班子成员落实四大班子考评排名之中,督促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谋”的能力和“推”的效果。

整改效果:1.召开全市人社系统党建引领暨高质量发展年会,组织全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的要求,落实中央、省市稳经济决策,落实市“两会”和全省人社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厘清职责定位,明确自身责任要求,通过学习不断强化了人社系统对贯彻执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政治担当,增强了政治警觉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主动意识。2.研究下发《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市级领导班子2022年联合推进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制度。贯彻落实市委“16136”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市六项战略、六大片区、六个重大等重点工作,紧盯“三个重点工作”“三大建设年”重点事项,落实好“周交办、周研判、双周决策、月点评、季讲评、半年观摩”等会议部署安排,建立工作责任负责机制,充分发挥人社作用,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3.科室(单位)在分管领导指导下积极对接相关单位,落实好年初谋划的100条重点工作。每月24日前上报荣誉表彰至督查局,对当月落实四大班子讲评进行排序,制定了局领导及科室(单位)落实四大班子讲评排序(1—9月已出)台账,督促班子成员谋划好分管工作、推动任务落实到位,形成正向激励浓厚氛围。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三)涉农薪资支付担保制度落实措施不健全。出台的《关于开封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无欠薪”城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考核奖惩机制不完善,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未形成

整改措施:1.组织市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深入开展涉农薪资支付考核奖惩调研工作。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奖惩制度机制,出台《开封市进一步开展农民工工资“无欠薪”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创建主体、任务、步骤,细化考核评估办法和督导方案,落实治理欠薪长效机制,加快解决欠薪问题,全力打造根治欠薪“开封样本”。2.强化责任,加强交办。压实各县区政府属地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在建项目落实落细根治欠薪长效制度,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县区或单位,通过市长交办会交办,限期整改落实到位。3.巩固治理欠薪成效。定期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回头看”,研判欠薪形式、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治理欠薪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获得应得劳动报酬。4.落实考核奖惩制度,加快推进创建步伐。由市根治欠薪领导小组成立考核督导组,对照创建任务和考核细则逐项进行检查督导和实地考评,并将考核结果全市通报,奖优罚劣,确保年底前完成创建工作。

整改效果: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思想认识。2022年10月20日,劳动保障监察局召开全局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会上直面此次巡察反馈的问题与不足,认真剖析原因,开展履职尽责教育学习,要求大家把巡察整改工作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不竭动力。2.加大督导力度,开展专项行动。根据国家、省、市治理欠薪工作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局牵头开展根治欠薪集中整治治理欠薪行动,结合无欠薪城市推进工作,要求各县区、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在建项目落实落细根治欠薪制度,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力度。截至11月初,查处拖欠工资用人单位41户,处理欠薪违法行为78起,其中立案查处15件,移交公安机关1件,为1687名职工追发劳动报酬及赔偿金1619万元,其中为1526名农民工追发劳动报酬及赔偿金1543万元。专项行动的开展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有力地推进了“无欠薪”城市创建工作。3.压实工作责任,完善通报制度。持续加大对“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及其他渠道接收欠薪问题线索的分类核实处置力度。实时查看省监管平台数据变化,对出现未落实相关根治欠薪制度的项目,及时提醒县区进一步核实,督促根治欠薪长效制度落实到位,把欠薪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2022年10月对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落实省监管平台指标和欠薪线索处置情况进行了全市通报,对相关县区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显著成效进行了肯定,对共性问题进行了提醒、提示,对工作未落实到位,要求相关县区限期整改。4.完善考核机制,巩固欠薪成效。劳动保障监察局在原印发的考核办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新的考核办法,在内容上增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奖惩力度,切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对各县、区政府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月考核验收并进行打分;对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发生重大欠薪事件、考核不达标以及履职缺位的,依照《开封市根治欠薪工作定期督查和问责制度》(汴政督文〔2021〕14号)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四)对专业技术干部的引进、使用、奖励和激励政策措施相对优势不突出。仅出台了引进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的奖励办法。其他高科技、高技能人才引进措施还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1.广泛开展高科技、高技能人才需求调研。结合人才强市和“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要求,深入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调研科技人才和技能人才需求,拟定全市科技人才和技能人才需求清单台账,扎实做好高科技人才和技能人才引进的前半篇文章。2.进一步完善引进高科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奖励办法并付诸实施,为留才用才打好坚实基础。3.研究逐步优化人才需求和引进高科技、高技能人才实施办法,增强“引”的优势,做足栓才、留才后半篇文章。

整改效果:1.坚持广泛招和重点引相结合,高标准推动招才引智工作落实落细。广泛发动各成员单位,充分运用线上渠道,及时征集发布人才(项目)信息,实行周调度、周通报制度,取得良好效果。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台发布企事业用人单位762家(完成178%)、岗位需求人数1.6万余人(完成197%)。发布人才合作、科技创新、民生基建等各类项目489个(完成978%)。开展2022年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全市事业单位拟引进各类人才85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710人。成功举办“不负韶华 国聘行动”开封高质量发展专场和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开封市选拔赛。线上举办全国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巡回招聘、高技能人才稳就业专项招聘、万人助万企稳就业专项招聘等“‘汴’招英才、‘职’等你来”系列人才引进招聘活动6场,参加用人单位99家、发布就业岗位4194个。赴兰州大学开展“广聚天下英才 助力开封出彩”的“名校行”活动,制作《2022年中国·河南开封招才引智企事业单位人才需求蓝皮书》,宣传我市人才政策,发布人才需求5148个。2.完善高级专家延退政策,做好留的文章。为更好地发挥临近退休高级专家的作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向省人社厅职能部门沟通请示,于9月份出台了我市高级专家延迟退休政策,明确事业单位中在相应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副高级及以上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可以申请延退,并结合我市自身发展实际,将重大战略领域、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及推动经济发展等工作急需、紧缺的高级专家,纳入鼓励申报延退范围。真正实现延退一人、帮带一批,延退一段、成就一片的良好效果。3.落实人才待遇支持政策。严格落实《中共开封市委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东京英才计划”的意见》(汴发〔2022〕10号),对新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启动经费,按每招收一个博士后拨付5万元的标准分次拨付,直至启动资金拨付完毕。对在站博士后,市财政按省级补助的50%给予2年生活补贴。对出站留汴来汴工作的博士后,市财政按省级补助的50%给予安家费。对柔性引进的A类人才,给予每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对全职引进的或我市新当选的或柔性引进(与用人单位签订项目协议或劳动合同且在汴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90个工作日)的B类、C类、D类人才,分别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补贴3年。4.开设人才服务“一站式”专窗,优化人才发展环境。2022年7月18日,开封市人才服务“一站式”专窗在全省率先投入运行,全面整合现有分散在组织、人社、科技、住建、教育等部门的12项人才服务事项,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窗口开设以来,累计开展各项业务咨询2000余件,有效提升了我市的人才服务水平。5.积极修订人才政策,拟定人才支持专项实施细则。2022年6月,市人社局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参与制定《关于实施“东京英才计划”的意见》。为将市委市政府对人才的重视和支持政策落到实处,市人社局拟出台《开封市人才支持专项实施细则》,从青年人才补贴、青年人才创业支持补贴、博士后相关经费等方面制定“一揽子”优惠政策。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细则并再次征求意见,积极推动细则的出台,广泛吸纳各类人才来汴就业创业。6.强化高技能人才自主培养力度。强力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争取了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等共2510万元奖补资金的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18个,提升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育平台水平。截至10月底,全市新增技能人才17.6万人、高技能人才6.7万人。7.制定技能人才需求台账,发布技能人才动态需求。根据每季度开封市职业供求状况,以市场智能软件统计数据为依据,从数据库中筛选各行业重点企业作为数据标本,本年度共发布3个季度的《重点行业用工需求预测及紧缺工种目录》,涉及技能人才岗位1.1万余个。8.持续深化工资制度改革。继续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绩效工资总量调整工作,充分运用绩效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方式,健全工资分配决定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9月份,在审核绩效工资总量时结合调研结果对高层次人才集中、知识技术密集的市直事业单位,持续突破现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控水平,适当高定绩效工资总量,做足栓才、留才的后半篇文章。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五)培训和就业贯通机制不健全。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效果不显著,培训后在我市就业创业人员比例较低

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工作。着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各类劳动者提供完善的技能和创业培训政策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定期公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引导各类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选择适合自身需要的职业培训。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积极动员组织劳动者参加技能和创业培训,同时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协助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其实现就业。

整改效果1.强化创业培训。大力实施创业培训,面向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群体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监管,授课前要求授课教师准备规范实用的培训教案及课件,培训中将理论教学与模拟实训、案例剖析、考察观摩、企业家现身说法等教学方式相结合,提高劳动者的实际创业能力。今年以来,全市已开展创业培训8296人次。2.优化就业服务。着力将就业服务向下延伸,依托基层社区平台,为辖区居民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政策咨询等全方位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依托开封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开封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发布求职招聘信息,开通“就业直通车”栏目,针对疫情创新推广直播带岗新模式,靶向推送岗位信息。今年以来开封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已累计发布岗位41098个,服务求职人员18436人。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帮助创业者解决资金难题,今年以来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15亿元,直接扶持4634人自主创业,带动和吸纳就业9244人。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三年来局党组没有研究过本单位、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至今未调整。三年来领导班子和县处级干部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均缺失抓意识形态工作内容,2020年至2021年没有专题学习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整改措施:1.及时完善局党组意识形态领导机制。每年第一季度,及时更新调整局党组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和局属各科室、各单位工作责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层层传导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贯彻、责任落实、风险防控、责任追究等压力,时刻保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上的清醒认识。2.建立局党组季度意识形态学习、研究、分析机制。每季度的第一周,局党组都要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分析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省、市意识形态有关部署和要求,听取班子成员上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上质量、有实效的工作措施,并付诸实施。3.落实县处级干部年度述职述学述意述责述廉报告机制。把“述职述学述意述责述廉”五述内容纳入县处级干部的年度述职范畴,每名县处级干部都要对年度履职情况、学习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和遵守廉洁自律情况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回顾梳理,总结成绩亮点,查找不足,反思问题,并做好立行立改工作。

整改效果:进一步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是加强统筹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责任;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纳入常态化工作督导内容,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全局工作中一起谋划部署、推进落实。今年以来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意识形态领域工作4次,确保了意识形态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人社系统34个政务新媒体,发挥119人的信息宣传员和31人的网络评论员的能动作用,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三是纳入对照检查和述职内容。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及述职述廉报告内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地,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学习教育。结合人社系统“每周一课”,以《如何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为主题,开展专题讲座,增强了各级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7月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7月29日至30日召开的中央统战会议结束后,局党组于8月11日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薛兆武就抓好人社系统统战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市人社局10月16日组织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随后又采取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对党的二十大报告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了认真学习和深入交流,切实加强了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强化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正面引导。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二、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为人民生活安康托底还有差距方面整改情况

(一)落实上级关于人社重要工作部署有落差。我市各县区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工作有差距,有的县区因职业年金记实补记资金不到位被省人社厅通报警示。对新业态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工作重视还不够,目前该项工作既没有应参保人员底数,也没有动态参保人数,工作开展情况不明。

整改措施:1.加强对职业年金记实补记工作落实的台账管理。一是建立县区职业年金记实补记工作台账。责成职业年金记实补记资金未到位的龙亭区、尉氏县、通许县和职业年金记实补记资金部分到位的鼓楼区、杞县做好限时完成销账工作,确保职业年金记实补记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二是督促履行主体责任。责成各经办机构加强与本级财政、归集账户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记实补记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并上解,维护参保职工权益。责成各级社保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核算工作,多方筹措资金,确保职业年金记实补记资金足额到位。三是扎实开展督导工作。协调市财政局适时组织对县区财政局和县区经办机构的督导,保证职业年金缴费和记实补记资金足额到位,切实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权益。2.加强对新业态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工作的管理。我们将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沟通,获取“新经济、新业态”单位成立信息,开展专项劳动保障监察,督促新业态人员与“新业态”用人单位(网络公司、平台等)确立劳动关系,同时,督导这些单位尽快为他们参加包括三项险种在内的社会保险。下一步我们:一是推动建立平台企业用工情况报告制度。二是会同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会,通过人社官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进行政策宣传,加强正面引导,增强企业合规用工意识,推进双方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是配合工会开展与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协商,订立行业集体合同或协议。四是开展专项劳动保障监察,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企业。

整改效果:1.积极和新业态从业人员集中的快递协会对接,经快递协会统计,目前,开封市快递企业28家,从业人数3500余人。已经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21﹞101号文件扎实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10号)进行扩面工作,先期办理优先参加工伤保险。2.经进一步和快递协会和各快递企业联系对接,目前5家单位260人已经参加社保,其余单位及人员均已经参加过今年的商业人身意外险,待商业保险到期后,再来办理参加社保工伤保险。3.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就业状况,由人社部门牵头,统筹劳动关系、就业、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会同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会、法院等单位,形成工作合力,推出《开封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实施办法》。在此过程中,形成良性工作推进机制,抓紧实施。4.按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构建长效机制、防范化解风险,提升管理水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把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实处,并于2022年10月19日对职业年金资金未到位的尉氏县、通许县、龙亭区和部分到位的杞县、鼓楼区下发了《关于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5.全市涉及整改职业年金记实补记资金共计4382万元,截至11月10日,已拨付资金2982万元,未拨付资金1400万元。其中尉氏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需职业年金记实补记资金1200万元,2022年7月已拨付资金500万元,剩余资金700万未拨付;通许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需职业年金记实补记资金1300万元,现已拨付资金1000万,剩余资金300万手续已办齐,预计下周拨付到位;龙亭区社会保险中心需职业年金记实补记资金282万元,2022年11月已全部拨付到位;杞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需职业年金记实补记资金1200万,现已拨付资金800万,剩余资金400万未到位,经多次与财政局沟通协调,县财政局正在多方筹措资金;鼓楼区社会保险中心需职业年金记实补记资金400万,2022年11月已全部拨付到位。6.社保处将进一步健全工作督导推动机制,督促县区对整改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立行立改,压实工作责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将职业年金记实补记资金足额到位,切实维护好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权益。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二)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有一定风险,人民群众“养老钱、保命钱”监管有短板

1.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有风险。一是养老保险金发放管理有漏洞。巡察组随机抽取50名开封籍服刑人员,其中20名服刑期间正常领取养老金。抽查某企业发现3名职工涉嫌通过虚假用工合同和工资单补缴养老保险。存在重复领取养老金现象,个别社会人员通过非正常渠道骗取养老保险金。二是引用上级文件精神不准确。市社保中心依据豫人社规〔2020〕4号、豫社保〔2020〕30号文件,于2020年12月下发《关于印发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经办流程的通知》(汴社保险〔2020〕29号),允许企业调整养老保险基数并进行补缴。但上级文件只允许对断档部分补缴养老保险费,并未允许提高未断档部分缴费基数并进行补缴。抽查发现,两个企业在养老保险未断档的情况下提高缴纳养老保险基数,分别为员工补缴了60个月和131个月的养老保险费。

整改措施:1)关于服刑人员服刑期间冒领待遇和重复领取养老金问题:一是完善建立规范性的信息数据比对机制,建立与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的信息数据比对,及时掌握死亡、服刑冒领社保费人员的信息,实施及时停发、追回等措施,减少基金损失。二是通过省级平台建立我市机关、企业、城居保、工伤、失业等五险之间,以及与外市、外省五险之间的信息比对机制,及时甄别重复参保、重复领取人员的信息,实施及时停保、停发、追回等措施,减少基金损失。(2)针对抽查发现的三名职工违规补缴问题:一是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和补交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豫人社规﹝2020﹞4号、豫人社保﹝2020﹞30号文件要求和程序认真办理养老保险补缴,严格对原始档案、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等资料的真实性审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稽核。三是对以上发现的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补缴的人员,进行进一步核实后,终止养老保险账户,将违规补缴的费用退回补交单位及其本人。(3)针对引用上级文件精神不准确问题:一是组织征缴工作业务经办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社会保险费补缴和调整缴费基数补缴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学深学透,准确把握和应用上级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征缴业务经办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有关社会保险政策,制定和规范当地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补缴业务流程。三是按照《社会保险法》、人社部发﹝2016﹞132号、豫人社办﹝2021﹞9号文件,对少缴漏报及瞒报缴费基数的单位及其职工,进行依法纠正和清欠。四是对发现提供缴费工资不实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清理,同时加大实地稽核力度,对单位缴费基数申报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整改效果:通过此次巡察中检查出的此类问题我们举一反三,建立有效防范和化解基金管理风险机制,更好地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堵塞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漏洞,现社保中心将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进行实施:一是成立与公安、司法、民政、法院、检察院、卫健委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拟出台《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数据共享比对和业务协作工作机制的通知》,及时掌握服刑期间冒领社保费人员的信息,实施及时停发、追回等措施,减少基金损失。二是加强工作措施,确保追缴效果。责任到人,及时追缴,对经核实确系违规冒领养老待遇的,采取上门入户、电话联系、微信互动等多种方式及时告知违规人员相关政策,责令冒领人员退还多领待遇,对家庭确实贫困一次性退还有困难的,将采取签订逐月还款协议的办法予以退回。对拒不退还、涉嫌欺诈骗保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移交上级行政部门依法处理。按照豫人社规〔2020〕4号文件规定和本次巡察整改要求,对河南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娄付平、娄建平补缴1988年1月至1996年12月,任明哲补缴2007年9月(1个月)企业养老保险费的办理材料,经开封市社保中心征缴科、稽核科进一步审核,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原始档案材料(含招工手续、工龄认定表)、原始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资料,均无发现造假现象。针对社保中心制定的调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补缴的文件引用上级文件精神不准确的问题,我中心决定将《关于印发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经办流程的通知》(汴社险〔2020〕29号)文件废止,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人社部发〔2016〕132号、豫人社办〔202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补缴办法和流程,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经办管理。

整改结果:“3名职工涉嫌通过虚假用工合同和工资单补缴养老保险费的问题”已整改。“重复领取养老金现象,个别社会人员通过非正常渠道骗取养老保险金”的问题,正在整改。

2.工伤认定制度执行不严谨。抽查100份工伤卷宗,发现认定材料中存在申请书缺少主治医师签字、诊断证明没有医院印章、缺少工伤认定调查材料等问题。抽调45份工伤住院病历,其中8人工伤认定中当事人自述与证人证言不符。局里一名工作人员在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超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后认定为工伤,其1.8万元工伤费用本应由市人社局承担,实际由工伤基金支出。

整改措施: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端正工作态度,严谨对待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引导工作人员在思想上筑牢基金红线和高压线意识;抓好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在每一个环节做到紧扣闭环、逻辑对应,提升工伤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坚决守好工伤基金每一分钱。

整改效果:通过再教育、再提高活动,举一反三,提升工作人员工作标准,解决学习不深、工作不细问题;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持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坚持以结果为导向,持续提升工作标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涉及到个人和基金数额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抓好落实,织牢基金防护网。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3.失业补助金发放不严格。全国社会保险信息比对查询系统推送涉及我市996名领取失业保险金疑似省外再就业人员,截至今年6月10日仍有361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尚未进行甄别。某商务公司2020年申领失业补助金共计65人,其中14人在申领失业补助金时,市社保中心在没有认定双方劳动关系真实性的情况下向上述人员发放了失业保险金。

整改措施:1)针对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疑似省外再就业人员的问题:一是盯紧抓实,继续加大清缴失业人员退回多领失业金的力度。二是与公安、民政部门通力配合,对数据比对筛查做到常态化,协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照程序进行追缴,确保将不符合条件领取失业金情况整改到位。(2)针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时企业与失业人员劳动关系真实性问题:一是通过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职工花名册核实,重新确认双方劳动关系的真实性。二是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数据共享,完善信息系统,以流程控制、财务控制、系统控制为重点健全制度机制,严防待遇多领、重复领取现象发生。

整改效果:1)关于996名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省外就业,疑似骗取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人数。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手段,截至10月底,已退回838人,还有158人未退回(因疫情期间生活困难无能力退款、联系方式不正确联系不上、口头同意退款但迟迟未退等),对于仍不退款的人员已采取发律师函的形式通知失业人员按照时间要求退款,直至采取法律手段。(2)百硕商务公司通过失业科同志入企核查,2020年其公司有14人申领失业补助金。目前已核实:其企业不存在虚构劳动关系骗取失业补助金情况。(科室留存有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职工花名册)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到2023年12月底完成。

三、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解决人民群众就业问题有差距方面整改情况

提升就业质量不够有力。一是招才引智还没有形成规模效应。2021年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00人,实际到岗11人。二是促进就业方法单一。存在对线下招聘会依赖度较高,对线上招聘关注度不够的问题,还存在对线下招聘会实际效果缺乏评估的问题。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因为缺少宣传推广,导致线上平台促进就业作用没能更好发挥作用。三是纾困政策力度不够。2020年全市10839家企业中只有77家享受应急补贴,其中小微企业仅占17%。我市执行稳岗补贴政策多由烟草、银行、电力等国有企业享受,多数中小企业未能享受此项惠企政策。

整改措施: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抓紧抓好。一是建立常态化招聘求职信息发布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向企业和求职者大力宣传开封市人力资源网,增加网站知晓度和利用率。进一步加强岗位征集,严格落实每个县区每月组织不少于用人单位10家,发布不少于100个岗位的标准,组织用人单位利用开封市人力资源网发布招聘信息;动态更新供求信息,督促各县区将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在开封市人力资源网上设置招聘专区,并将收集的企业和岗位信息及时同步更新到开封市人力资源网,同时做好已达成初步就业意向人员的跟踪回访工作,积极帮助企业揽才留才,力促求职者在“家门口”快速就业。二是推广应用“不打烊”的线上求职招聘服务。利用“互联网+”优势,通过信息网络将就业数据向上集中与省、部互联,向下延伸与县、乡互通,市、县、乡实时联网,实现一点登录、多点查询、数据共享,为城乡各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就业服务。充分利用布设在全市三县六区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基层社区平台、六所高校的招生就业服务大厅及开封市文化客厅的 166台公共就业自助终端、158台人力资源信息发布屏,引导群众自助办理求职招聘业务;加大新闻媒体、微信、短信等手段进行宣传,增加开封市人力资源网、开封市人力资源市场手机app等知晓度和利用率,让企业和群众获得自主服务体验。

整改效果:着力优化招聘成效。依托市县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平台,打造立体式、全方位的零工市场,确保灵活就业人员线上求职有途径、线下就业有门路。主动对接河南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升级我市智能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实现二维码就业招聘、云视频面试等新形态下的就业模式;通过信息网络将数据向上集中与省、部互联,向下延伸与县、乡互通,省、市、县、乡实时联网,实现一点登录、多点查询、数据共享,为城乡各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就业服务。注重效果评估,在开展线下招聘会的同时,向每家参会单位发放求职意向登记表,现场达成求职意向的求职者填写此表,会后安排专人及时收回并统计本次招聘成果。今年以来,已举办“春风行动”“国聘行动”“金秋招聘”“百日千万”“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各类活动381场次,开通“就业直通车”栏目,推广直播带岗新模式,靶向推送岗位信息,全方位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求职平台,协助各类企业招工1.4万人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四、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力度不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等方面整改情况

形式主义依然存在。抽查“7·20”特大暴雨灾害以案促改材料,发现材料中存在问题部分出现“郑州市相关领导和负责人没有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等描述,总结的问题全部为郑州市具体事例。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只讲成绩不讲问题。3次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报告内容有90%重复率。

整改措施: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整治形式主义问题专项活动。一是抓好整治形式主义问题学习教育。选取形式主义危害典型案例,在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学习,震动思想,触及灵魂,提升认识。二是开展形式主义现象自查剖析活动。列出形式主义问题事项清单,组织干部职工对号入座、查摆问题、剖析原因,从思想上厘清形式主义的严重危害性,在行动中摈弃形式主义表现。三是建立形式主义问题“回头看”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形式主义问题“回头看,总结经验,反思和整改问题,制定和落实克服形式主义问题工作措施。

整改效果:1.开展形式主义整治专项行动。10月8日下发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专项行动通知并召开专项整治行动专题会议,会议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活动。10月10日,选取以往纪委发布的形式主义危害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学习材料,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同时要求各部门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方式进行深入学习,不断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对形式主义的认识。2.开展形式主义自查剖析活动,全体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开展自查剖析,深入反思和自查巡察反馈以案促改材料、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报告等问题,深入查摆形式主义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摒弃形式主义。3.研究建立了“回头看”工作机制,由局机关纪委牵头,每半年定期开展形式主义“回头看”监督检查工作,尤其是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要廉政风险点等方面的检查,同时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克服形式主义的举措。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五、党组管党治党力度还需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等方面整改情况

(一)班子建设有短板。一是有的班子成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差距。主要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不够扎实,一些县处级干部把学习要求融入实际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够,有的班子成员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还有明显差距。二是局党组抓全面从严治党主动性还需加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解决还不够及时。部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自觉性不强,压力传导不到位。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还有不足。主要是对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规程执行还不够细致,党组决策过程中民主和集中都有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1.高标准抓好领导班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和党史知识系列学习研讨。严格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的落实,采取学研结合形式,从思想上提升班子成员政治站位,并通过研讨交流,触及思想,支配意识,推动实践,督促班子成员增强指导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将理论学习成果真正融入到实际工作之中。2.狠抓党组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落实落细。完善制定局党组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台账,建立自上而下层层压责的“一岗双责”承诺背书机制,并对落实“一岗双责”实行台账管理,完成一项销账一项,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3.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建立局党组落实民主集中制督导机制,对全局落实民主集中进行全程督导,强化“民主”的意识,提高“集中”的质效,将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

整改效果:1.2022年8月15日,局党组书记、局长薛兆武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局党组全体成员认真学习了《党组议事规则》《党的组织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情况的反馈意见》和局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职责,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学习讨论和对照检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意见和落实整改上,班子成员之间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交换意见,达成共识。2.修订完善《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试行)》。2022年9月23日,局党组书记、局长薛兆武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明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完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心得体会,领学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要求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2年10月16日上午,局党组书记、局长薛兆武带领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中收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人社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收听收看直播。2022年10月20日下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薛兆武主持,局党组全体成员参加并交流发言。采取学研结合形式,从思想上提升班子成员政治站位,并通过研讨交流,触及思想,支配意识,推动实践,督促班子成员增强指导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将理论学习成果真正融入到实际工作之中。截至目前,订购发放《党的二十大报告单行本》《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等学习书籍150余套,下发学习笔记300余本,班子成员撰写40余篇心得体会。3.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落实落细。2022年9月23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薛兆武领学了《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2年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职意识。2022年11月7日召开党风党纪教育专题通报会,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本亭主持,局党组全体成员深入学习了市纪委典型案例通报并表态发言,增强了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通过完善制定局党组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台账,建立了自上而下层层压责的“一岗双责”承诺背书机制,并对落实“一岗双责”实行台账管理,完成一项销账一项,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4.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2022年9月15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薛兆武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明确了成员的分工,同时建立了局党组落实民主集中制督导机制,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对落实民主集中进行全程督导。坚定不移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制度,强化党的意识,团结意识,群众意识,大局意识,负责意识和纪律意识,提高“集中”的质效,将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二)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局派驻纪检监察组依照《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对班子监督履职还不全面。2019年至2021年查办案件19起,查办问题线索均来自上级交办和信访举报,其中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6起。对4名干部职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没有按照规定和程序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市人社局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少,所属单位行使纪律监督人员大多为兼职,对市人社局373个行政服务事项监督显得略有力不从心。

整改措施:1.参加局党组会加强对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的监督。2.每半年对党组“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1次检查。3.监督和协助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4.持续加强民生领域和社保基金专项整治,推动社保、就业等民生政策落实。5.加强廉政风险点管控,对招考、评审、鉴定、审批等关键环节全程监督。6.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一遍”检查,并加强节日前后一段时间督导检查。7.加强结果运用,对发现的苗头性或一般性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8.坚持严的主基调,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强化不敢腐的震慑。9.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增强不能腐的约束功能,巩固不想腐的思想根基。10.以能力作风建设年和纪委全员学习活动为契机,加强纪检监察组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业务能力素质;加强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专兼职纪检人员业务指导和帮带,提升其业务能力,增强对373个行政服务事项监督。

整改效果:1.强化日常监督。坚持监督的第一职责定位,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做实经常监督、精准监督,确保监督不缺位、不越位。一是六月份以来参加局党组会14次,加强对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的监督。二是7月份,对党组“第一议题”制度情况进行1次检查。三是监督和协助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四是持续加强民生领域、社保基金专项整治、拖欠创业贷款集中清收专项监督,推动社保、就业等民生政策落实。五是加强廉政风险点管控,对招考、评审、鉴定、审批等关键环节全程监督。六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一遍”检查,中秋国庆期间督导检查2次。七是对发现的苗头或一般性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提醒单2份、通报2份,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2.严格执纪问责。坚持严的主基调,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处置问题线索7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3.加强以案促改。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上半年督促开展以案促改3起,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增强不能腐的制度约束,筑牢不想腐的思想根基。4.提升能力素质。以能力作风建设年和全员学习活动为契机,13次组织纪检监察组人员业务知识学习、3次参加全员业务知识测试,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素质;加强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专兼职纪检人员业务指导和帮带,七月份组织驻单位专兼职纪检人员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廉政教育,建立专兼职纪检人员微信群,推送案例解析、进行廉政工作提醒等,提升其业务能力,督促开展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三)干部职工管理使用不够严格。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频繁变动,三年内更换四个。局党组在研究干部提拔时对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在没有形成调查结论的情况下,就以“不存在问题,不影响使用”为由进行提拔。个别局属单位存在已过退休年龄干部仍然违规在岗情况。抽查52份干部人事档案,25份存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涂改、记载不一致,缺失纪检、信访等部门征求意见材料等问题。

整改措施:1.组织专题学习。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增强“一班人”抓好干部工作的严肃性,保证干部选任工作严谨、规范和有序。2.坚持选人用人“目标、考核、结果”三个导向,完善落实好选人用人“三个不予研究、四个不予考虑”工作机制:一是主要领导、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和人事部门负责人职务职位调整期间对选人用人工作不予研究,防止和杜绝突击提拔问题的发生;二是对在处分期、信访举报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处理期间的拟提拔对象不予研究,防止和杜绝带病提拔问题的发生;三是对属于“三超两乱”范围的选人事项不予研究,防止和杜绝“三超两乱”问题的发生;四是对于干部存在请客送礼等现象,调查属实的不予考虑,防止和杜绝跑官要官问题的发生;五是对于群众反映或纪检监察机构通报的选人用人期间存在花钱买官、收钱卖官现象和线索,调查属实的不予考虑,防止和杜绝买官卖官问题的发生;六是对干部存在找上级领导打招呼、托亲朋好友拉关系现象,调查属实的不予考虑,防止和杜绝说情打招呼问题的发生;七是对整体工作排名末位科室或单位的人选不予考虑,防止和杜绝选人用人不重实绩、不重公论问题的发生。通过落实选人用人“负面清单”机制,保证选人用人工作公开公正、严谨有序。3.扎实抓好干部档案再审工作。一是加强档案管理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局系统人事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中共开封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市科级干部档案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集中对信息认定、材料归档、认定结果运用和造假材料处理等内容进行讲解和规范,督促人事干部熟练掌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制度规定、规范管理等要求,切实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上的明白人。二是组织开展集中交叉审核。将人社系统人事干部集中在一起,实行档案审核回避,采取两人一组、交叉审核、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等方式,对每一份档案进行再审,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更加规范。三是统一出具干审表,并责成各单位严肃落实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查结果的补充缺失材料、处理遗留问题和虚假材料虚假信息的结果运用,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可信和统一规范。

整改效果:1.认真核实选人用人方面反馈问题。一是针对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频繁变动的问题,结合干部人事调整,优化力量配备,提高人员与岗位的匹配度,加强针对性指导帮带,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增强工作岗位的稳定性。二是针对一名人员拟任职公示期间接到群众举报线索、调查情况未形成书面材料及结论性报告的问题,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接到举报第一时间做了详细调查,经调查并与当事人谈话了解,时任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赵伟在2020年4月17日局党组会上详细反映了群众举报线索调查情况,指出“已查实无此情况”,随后党组会研究同意正常使用、按程序办理。此外,在市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检查期间,时任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赵伟在国贸酒店工作组会议室当面向检查组详细说明了问题线索调查情况和相关处置判定情况,并获得了其认可和肯定。三是指导相关局属单位及时解聘已过退休年龄人员、停发报酬,并做好教育疏导。四是针对抽查发现的干部人事档案存在问题,市人社局分批次对人事档案进行了审核,并组织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学习了《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法规文件,集中对信息认定、材料归档、认定结果运用等内容进行讲解和规范,提高了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能力素质。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集中交叉审核档案,在完成100名科级干部人事档案初审后,又对科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了复审。坚持举一反三和问题导向,集中全系统人事工作人员,采取两人一组、交叉审核等方式,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认定是否属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涂改造假等现象,对疑难问题及时进行研判,组织相关人员补充缺失材料,并统一出具干部档案专审表,有力推进档案审核全覆盖工作。2.及时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形成的民主推荐材料、干部考察材料、重要问题的调查情况及结论等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建立自查制度机制,定期对干部选任资料进行“回头看”,完整记录干部调整全过程。3.加强日常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严格按照职数和机构规格配备干部,严格落实干部职级晋升工作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资格条件开展职级晋升。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任职谈话制度和回避制度。加强借调、公益性岗位人员等临时人员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规范临时借调程序,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六、履行巡察整改责任有不足,整改措施落实有差距方面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还要加强。2019年研究通过十一届市委巡察整改方案后,局党组会没有再研究过巡察整改工作,存在整改责任“一分了之”情况。二是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2018年以来人社局接受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共26类,整改完成21类,整改完成率80%。三是存在对整改事项抓得不紧、整改不及时现象,如巡察反馈的引才留才环境不优、破解民生养老难工作推进有差距问题,没有按照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基层党支部活动开展不扎实、制度落实不严格,党员学习教育不深入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整改措施:1.认真落实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认真落实局党组“两研两听一督一回头”整改推进机制:研究反馈问题,指导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上报整改工作方案;听取阶段性整改情况汇报,分析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听取整改工作总结,指导拟定整改报告,并上报;适时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督导检查和“回头看”,指导局系统深度整改落实。2.组织对2018年以来整改工作“回头看”。厘清5类整改不彻底、落实不到位问题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将巡察反馈的引才留才环境不优、破解民生养老难工作推进不彻底、基层党支部活动开展不扎实、制度落实不严格和党员学习教育不深入等问题列入深度整改事项,督促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

整改效果:1.坚持立行立改,认真落实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组反馈问题照单全收、逐条整改,认真落实局党组“两研两听一督一回头”整改推进机制:研究反馈问题,逐条分解问题,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研究整改措施,制定问题清单台账,及时上报整改工作方案;及时召开专题会,听取阶段性整改情况汇报,分析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听取整改工作总结,研究撰写整改报告,并及时上报,确保整改按照时限节点全部完成;适时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回头看”,指导全系统举一反三,深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效,确保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落地。2.对2018年以来整改工作“回头看”,进一步提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质量。全面厘清整改不彻底、落实不到位问题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健全制度举措,有效解决引才留才环境不优的问题。积极参与修订人才政策,配合市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东京英才计划》,加强对青年人才、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的补贴支持力度,广泛吸纳各类人才来汴就业创业;根据最新印发的《中共河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工作专班,积极谋划推进,于7月18日在市民之家率先开设了开封市人才“一站式”服务专窗,全面整合现有分散在组织、人社、科技、住建、教育等部门的12项人才服务事项,打造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有效提升了我市的人才服务水平,优化了人才发展环境,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理顺机制、打通堵点,有效破解民生养老难工作推进不彻底的问题。市人社局会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反复沟通协调,研究出台《开封市推进“退休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汴人社〔2022〕119号),大力深化推进“退休一件事”改革,基本实现了“退休一件事”打包办、一窗通办,较好地解决了企业职工办理退休难、排长队、挤破头、多处跑、跑多趟的问题,切实为企业职工退休办理提供了便利,为其及时领取养老金、安享退休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推进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标工作,结合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较低的情况,广泛征求财政部门和各县区意见,详细论证各档位调标金额相应增加的财政支出,及时向市政府呈送了《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的报告》,待批准后及时下发实施意见。三是坚持以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为牵引,有效解决基层党支部活动开展不扎实、制度落实不严格和党员学习教育不深入等问题。3.扎实有力开展基层党支部活动和党员思想教育。一是开展党务工作集中学习。自2022年8月开始,局机关党委召开了9次集中学习会议,组织全体基层党支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制度文件,订购了《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党务工作规范文本》等80余册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规范用书下发基层党支部,健全了基层党组织学习制度,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和班子职责,压实了各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政治担当。二是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局机关党委每月第一周制定党内政治生活计划下发基层党组织,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对党支部日常工作开展的管理督导。建立“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和“5+N”党日活动台账,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参与支部活动,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积极主动地落实好教育、学习、培养和各项活动计划,不走过场、不图形式,保证抓好党内政治生活的实际效果。三是建立学习教育规范化管理机制。严格按照《人社系统党员学习教育规范化管理制度》,结合《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定期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邀请薛荣等先进典型为人社系统党员干部授课20余起,编印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员干部学习材料19期,订购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讲故事》和《焦裕禄精神》等600余册书籍,开展党员干部应知应会测试4次,人社系统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800余篇,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党员干部的先进性意识教育。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3666528;邮箱:kfrsjgdw01@163.com

 

 

 

中共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2年12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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