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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河南大学、南京大学相关专家召开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研讨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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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院校合作,提升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能力。12月3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河南大学、南京大学相关专家召开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研讨座谈会。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李强,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鲍晓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王仲林等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仲裁院立案庭庭长刘辉通报了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的案发情况,目前我市新就业形态案件主要发生在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和快递员群体,主要诉求为确认劳动关系及工资社保。行业案发情况整体稳定,案件存在上升趋势。市仲裁院审理庭庭长吕静对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的问题进行了解析。她说,新业态案件出现的背后其实是社会经济转型与劳动者对新行业雇佣关系博弈出现的必然结果,如何维护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权益以及平台的发展权,正成为仲裁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考量。

随后,座谈会进入研讨环节。专家们对近年来我院处理的新就业群体劳动争议案件的总体情况、处理机制、典型案例、法律适用以及普法宣传等方面进行了解,市仲裁院同志结合实际情况及办案经验一一进行了介绍,双方重点研讨了新业态案件受理范围的把握、非传统劳动关系的认定、涉工伤、扣款罚款及押金如何处理等重难点问题。

最后,王仲林表示,加强院校合作,积极促进仲裁实务与学术理论交流融合,是提升仲裁效能、推动劳动仲裁人才储备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多方力量动员起来,化解劳动纠纷,消除潜在社会隐患的有效举措,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市仲裁院将继续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共同提升新型领域劳动关系案件的处理能力,坚持以人为本,情理法结合,常学常新,打造新形势下,劳动争议仲裁服务的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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