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2025年第一次职工因病或非因工
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结果公示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豫人社规〔2025〕1号)和《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豫劳鉴〔2012〕6号)的规定,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要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医疗专家对2025年第一次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进行了体检鉴定和医疗检查,根据专家组意见,报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确定2025年第一次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60名(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7日
联系电话:0371—23870766、23666671
电子邮箱:kfrsjgsk@163.com
附件:开封市2025年第一次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
2025年8月21日